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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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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1 证券简称:漫步者 公告编号:2015-005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2,01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2月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号文核准,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47,0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0年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1年5月完成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94,000,000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94,000,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69,601,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的承诺如下:

 承诺1、本公司股东王九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除张文东以外的第三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2、本公司股东王九魁承诺:超过上述六十个月的期限,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述承诺一致。

 承诺3、本公司股东王九魁为公司监事,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解锁应符合的相关规定和承诺,在《监事声明与承诺书》中承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2月5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2,01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8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为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①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②由于王九魁为公司监事,本次解除限售后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全部股份数的25%,其余股份继续锁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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