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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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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1月9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5年1月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在重庆银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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