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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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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计算,预计公司2014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380%–406%。主要原因为:天津杨柳青项目房屋交付亏损及存货预估减值损失约4.8亿元;费用化财务利息增加约1.7亿元;上海松江项目已投入部分的预计损失约0.26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14年公司业绩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要项目经营状况及其他投资者关注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我公司”、“公司”或“阳光新业”)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关注函,有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关注本公司主要项目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本公司对主要项目经营情况及其他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和确认,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主要项目经营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杨柳青项目

 1、2012年项目收购情况说明

 1)收购溢价原因

 我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于2011年与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然”)按30%和70%的出资比例分别出资15,000千元及35,000千元成立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柳青公司”)。2012年5月3日,我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收购天津德然100%股权,从而间接取得杨柳青项目100%权益,天津德然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6,336.39万元,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收购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2)第248号”评估报告,其中天津德然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467.3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17.30万元,增值12,950.00万元,增值率368.18%。天津德然公司评估增值,是天津德然公司对杨柳青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导致。杨柳青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751.55万元,采用整体收益评估后评估值为23,500.00万元,评估增值18,748.45万元,增值率为394.58%。由于杨柳青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负责开发杨柳青项目,两块土地均已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目前上述两宗土地已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112,410.00万元,开发成本其他支出为14,743.14万元,通过收益法评估,考虑了房地产开发后将产生一定的利润,项目公司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带来利润增值而使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增值,因此造成了长期股权投资增值。相关内容可详见我公司2012年5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2014-L16号公告。

 2)对当期公司损益的影响

 我公司收购天津杨柳青项目70%股权,将合并中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31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对购买日之前原持有的天津杨柳青30%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收益5,596.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综上所述,不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此次收购对2012年利润影响合计5,727.4万元。

 3、杨柳青项目目前经营状况

 杨柳青项目期初定位为高档住宅及企业会馆、高档酒店的综合体项目,项目规划指标如下:A地块占地约18万平米,容积率大于1.0小于等于1.1;B地块占地约20万平米,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8.3万平米。杨柳青项目总投资原计划约为49亿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投资26.9亿元。截止2014年11月30日,杨柳青项目开工面积约5.8万平米,已经竣工面积约5.8万平米,已销售面积约为约1.2万平米,销售金额约1.54亿元,已结算面积约1万平米。

 4、杨柳青项目对公司2014年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由于2012年公司收购该项目70%权益时对该项目有较高的预期,同时也对天津市高端住宅市场持长期乐观的态度,项目产品定位为高端地产项目,因而该项目建设成本较高。2013年底至2014年公司对该项目采取低价入市的策略,期待入市后杨柳青项目得到市场逐步认可并形成快速回款,实现项目预期收益;但受到2014年房地产行业宏观环境面临较大调整压力及走向不确定性以及天津市高端住宅市场持续低迷、投资者观望气氛浓厚的影响,杨柳青项目入市后并未给公司带来预期收益。2014年11月杨柳青项目已开发部分住宅陆续交房及结转,截止2014年底该部分房屋交付将造成天津杨柳青项目已交付部分亏损约3200万元;同时,对于该项目竣工待售部分,参考杨柳青项目市场售价,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预计提取存货减值准备约2.09亿元;对于上述剩余可售部分房源,公司将调整销售策略,加大促销力度,尽快回款变现。对于杨柳青项目尚未开发部分,公司将根据当前市场需求及未来房地产市场变化,调研调整项目规划及产品定位,提供高性价产品以实现公司预期收益。但鉴于我公司对未来房地产市场走向不确定性影响及该项目后续开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对该项目尚未开发部分可能存在风险预计提取存货减值准备约13500万元。

 5、涉及杨柳青项目建设施工单位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核查确认,杨柳青项目建设单位(总包)系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系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杨柳青项目所在项目公司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杨柳青项目建设施工合同之日起至今,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阳光新业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等公司与阳光新业之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二)上海银河宾馆项目

 1、 项目收购交易公允性的说明

 上海银河宾馆项目包括主楼资产和裙楼资产两个部分,主楼资产项目公司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26,246.7806万元,裙楼资产项目公司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90%股权交易价格为75902.040434万元,上述资产交易均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获取,挂牌时间长达20个工作日,挂牌对象包括社会所有的投资者,因此,我们认为,通过上述资产交易均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获取,体现了交易估值的公允性。相关内容可详见我公司2014年1月28日和2014年5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2014-L9、L36号公告。

 2、 项目收购进展情况说明

 截止目前,主楼资产项目公司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已经完成交割,股权转让款已经全部付清,目前公司正在对主楼资产进行重新装修改造为写字楼项目,预计于2015年5月份完工;裙楼项目公司上海银河宾馆公司90%的股权转让,已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成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已支付第一笔30%股权转让款。裙楼部分计划与相邻的虹桥宾馆裙楼共同改造提升,改造后的裙楼将提升原有的商业功能,并新增会议中心等新功能,改造完成后,将在该地块形成汇集写字楼、星级酒店、商业、会议中心等多功能多用途的城市综合体,有助于提升项目价值。我公司和交易对方正在就改造的方案密切沟通,银河宾馆裙楼后续股权款的支付及股权过户将根据联合改造的推进逐步实施。

 (二)上海淮海路项目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雁荡路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处于淮海路商圈的核心地段,项目周边商务及居住氛围浓厚,人流量大,整体商业街日平均客流量约100万人次,区域周边两公里范围内已有写字楼和住宅小区分别约20个,是上海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公司于2013年8月份与上海锦江国际购物中心签署租赁协议,租赁其1-6层,建筑面积约16000平米,可租面积约10000平米,租赁期为15年。鉴于2014年国内整体及上海市场商业地产宏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对该项目包括商业招商等方面的开发与经营方案也进行了调整,以适应淮海路商业圈的整体提升方向,目前该项目正在处于装修改造的施工阶段,预计2015年6月份左右将对外营业。

 (三)上海松江项目

 经我公司核查确认,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上海尚东”)于2013年3月1日与出租方上海上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上瑞公司”)就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500弄1号1-3层的建筑物,总计面积为21810.11平方米(以下称为“松江项目”)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年。房屋交付上海尚东使用后,我公司对该物业进行装修改造截止目前已投入约2600万元。由于松江项目的项目交付前烟道存在重大缺陷,由此导致烟道改造引发周边居民投诉及项目环评报告难以通过等原因,以致影响松江项目未能正常开业,为此上海尚东停付上瑞公司相关租金等费用。2014年9月18日,上瑞公司将上海尚东诉至法院,诉讼涉及金额约2000万元。上海尚东于2014年10月21日对上瑞公司提出反诉,诉讼涉及金额约4000万元。截止目前,诉讼案件正处于法院一审进行中。同时,我公司和对方也在争取庭外和解,目前尚未达成和解协议。处于审慎原则,对于我公司已投入该项目部分资产可能存在风险预计损失约2600万元。我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状况履行公司内部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成都阳光新业中心项目(即锦尚项目)

 成都阳光新业中心项目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九眼桥区域,临近锦江,地段稀缺、位置优越,为高档公寓、写字楼、住宅及购物中心为一体的城市核心区综合性物业。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万平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7.4万平米,其中用于出售部分面积为9.8万平米,包括公寓和住宅两部分;用于出租的购物中心地上建筑面积约4.8万平米,写字楼建筑面积约2.8万平米。截止2014年11月30日,成都阳光新业中心项目用于出售的公寓和写字楼部分已经竣工,尚未结算完毕,其中,公寓和住宅部分已出售部分约6.6万平米,待售部分合计约3.2万平米;该项目用于出租的购物中心阳光新业中心已于2014年1月19日开业,截止2014年11月30日,累计收入约360万元;用于出租写字楼可租赁面积约2.8万平米,截止目前已出租面积约2400平米。

 二、有投资者关注到“公司原5%以上股东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期不断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长唐军、监事刘建图分别在上述两股东单位任职总裁(总经理)”。

 (一)根据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置业”)核查并向我公司说明:

 1、近期减持情况

 首创置业于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12月12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阳光股份股票16,658,7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2%。

 2、减持原因

 首创置业作为地产综合营运商秉持“综合营运、价值运营、差异化竞争”的发展战略,在传统住宅房地产业务的基础之上逐步发展与住宅业务相协同的商业地产业务,因此其持有以商业地产业务作为主营业务的公司股票的必要性逐渐降低。据此,根据其运营发展战略,首创置业自2007年开始逐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所得资金用于其日常营运资金。

 相关内容可详见我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2014-L65号公告。

 3、首创置业确认并承诺:首创置业近期减持阳光股份股票是基于其自身发展战略和A股市场行情的完全自主投资行为。在首创置业减持阳光股份股票前,其未获得任何阳光股份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利用阳光股份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根据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燕赵”)核查并向我公司说明:

 1、近期减持情况

 北京燕赵于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12月1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阳光股份股票7,651,6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

 2、减持原因

 北京燕赵减持公司股份的目的系为了通过减持获取资金,用于该公司发展经营。

 3、北京燕赵确认并承诺:北京燕赵减持阳光股份股票是基于其自身发展战略和A股市场行情的完全自主投资行为。在北京燕赵减持阳光股份股票前,其未获得任何阳光股份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利用阳光股份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三、有投资者关注到“公司总裁万林义已被免职,公司原董秘李峻辞职,由副总裁杨宁代行,询问公司近期董事、管理层变动情况对公司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影响”。

 我公司确认:公司董事会并未作出任何关于免去万林义先生公司总裁职务的决议,截至目前,万林义先生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峻先生已于2014年12月22日辞职,新任董事会秘书到任之前由公司副总裁杨宁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遴选、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决定举行网上投资者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网上投资者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远程方式举行,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公司高管届时将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投资者可以登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网上投资者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投资者说明会活动的人员有:董事长唐军先生,总裁万林义先生,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杨宁先生,总裁助理李国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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