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7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1月08日

 收到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高金”)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告知其于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0月28日、2015年1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78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规定,公司代为行使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1月09日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材科技

 股票代码:601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80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综合服务楼第六层623A单元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1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材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东材科技 指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80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综合服务楼第六层623A单元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101000113071

 法人代表:凤翔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实业投资。研究、开发: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生物制品,塑料材料及产品,塑料模具,注塑模具,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金属材料,绝缘材料及制品,汽车零件,家用电器。塑料模具,注塑模具的技术服务。开发、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地税登记证号码:440106775680304

 国税登记证号码:440106775680304

 主要股东姓名:凤翔、冼燃、李学银、戴耀花、广州维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2290069 传真电话:020-3229006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超过5%以上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经营需要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东材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系统卖出,详见第五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东材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持有东材科技201,649,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7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14年10月23日至2015年1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出售东材科技股份30,788,000股,占东材科技股本总额的5%。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 0816-22897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