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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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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COSCO SHIPPING CO.,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保税区东江大道282号康胜大厦)
二〇一五年一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远集团和前海开源。中远集团和前海开源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人民币5.50元/股。

 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454,545,454股。其中向中远集团发行227,272,727股,向前海开源发行227,272,727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6、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请详见本预案“第六节利润分配情况”。

 7、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社会公众股比例不会低于10%,不存在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SCO SHIPPING CO., 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保税区东江大道282号康胜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15-26楼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远航运

 股票代码:600428

 法定代表人:叶伟龙

 成立(工商注册)日期:1999年12月8日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8161888

 传真:020-38162888

 公司网址:http://www.coscol.com.cn

 电子信箱:info@coscol.com.cn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支持航运业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了优化海运船队结构、完善全球海运网络、促进海运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深化海运业改革开发、提升海运国际竞争力和推进安全绿色发展等七项重点任务,标志着海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若干意见》的出台对提振海运信心、凝聚合力、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海洋强国和海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2014年10月31日,交通部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扶持措施。这标志着航运业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将为航运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2、“一带一路”战略布局,特种船运输将迎来战略发展新机遇

 中国“一带一路”是国家战略布局的重要环节,其核心是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并通过成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予以资金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将促进中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承包,以及机械设备等的出口,并为以机械设备运输为主的特种船运输企业提供战略发展新机遇。尤其是对中国船东来讲,将直接受益于中国政府在战略布局中的主导地位,在此次的发展中将享受到更多机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面临行业下一轮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公司需要进一步优化船队结构,为实现“打造全球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特种船运输公司,成为大型工程项目设备运输的领导者”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1、落实公司船队投资计划配套融资安排,保障船队结构调整的顺利实施

 公司将围绕着“打造全球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特种船运输公司,成为大型工程项目设备运输的领导者”的战略目标,积极推进船队结构调整和发展工作。截至2015年1月7日,公司已签及经董事会批准准备签署的多用途船造船、重吊船、半潜船订单14艘,后续还将继续投资建造重吊船、多用途船和沥青船等特种船舶,未来几年将是公司资本支出的高峰。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不仅可部分满足后续船队资本支出的需求,同时为后续债务融资创造空间,保障船队结构调整的顺利实施。

 2、为公司推进战略实施进一步奠定基础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实施从普通件杂货运输向“打造全球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特种船运输公司,成为大型工程项目设备运输的领导者”的战略推进,在业务上从单纯海上运输向为客户提供全程物流服务、从单纯运输向“运输+安装”拓展。资本实力的增强有利于为公司实现战略奠定基础。

 3、减轻财务成本负担,优化资本结构

 近年来,随着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的负债规模也随之上升。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有息负债达到65.19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60.32%,随着船队结构调整的推进,公司的债务规模可能还将继续上升。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筹集到稳定的长期资金,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轻财务成本,确保本公司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4、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强力支持

 中远集团出资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积极增持公司股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强力支持,也彰显了控股股东对公司长远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远集团及前海开源。

 中远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中远集团持有本公司853,945,155股股份,除此之外,中远集团全资控股的广州外代持有本公司10,256,301股股份,合计股权占比51.1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远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外代将合计持有本公司1,091,474,183股股份,合计股权占比50.88%。

 前海开源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前海开源将持有本公司227,272,727股股份,股权占比10.60%。

 四、发行方案概要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向已确定的两名投资者发行,具体为中远集团及前海开源,该两名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月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0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454,545,454股,其中向中远集团发行227,272,727股,向前海开源发行227,272,727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上市地点

 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建造船舶、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建造船舶的募集资金为17.5亿元,拟用于2艘半潜船、7艘多用途船和重吊船建造;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不超过7.5亿元。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拟参与认购的中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远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外代合计持有公司51.12%的股份。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审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中,中远集团需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目前,中远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外代持有中远航运51.12%的股份,中远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发行完成后,中远航运总股本变更为2,144,991,847股,中远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比例变更为50.88%,中远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须以下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1、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2、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远集团和前海开源。其中,中远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六号

 法定代表人:马泽华

 注册资本:410,336.7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01437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旅客运输(有效期至2016年02月11日)。境外期货业务:原油、成品油(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1日)。接受国内外货主订舱、程租、期租船舶业务;承办租赁、建造、买卖船舶、集装箱及其维修和备件制造业务;船舶代管业务;国内外与海运业务有关的船舶物资、备件、通讯服务;对经营船、货代理业务及海员外派业务企业的管理。

 中远集团的前身是1961年4月27日成立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1992年12月25日经国家计委等三部委批准,命名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远集团是首批纳入中央直接管理的53家特大型中央企业集团之一。1993年2月16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度公司注册资本由190,000万元变更为410,336.70万元。

 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远集团100%股权,为中远集团实际控制人。

 经过50多年的发展,中远集团已经成为以航运、物流、修造船为主业,集码头、海上燃物料供应、金融、贸易、劳务输出等业务于一体跨国家、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截至2013年底,中远集团拥有二级子公司29家,其中全资子公司23家,控股子公司6家。

 截至2013年底,中远集团(合并)资产总额3,418.40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1,372.73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648.11亿元,利润总额-24.13亿元。

 (二)控股股东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议案签署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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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控股股东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远集团经营的远洋航线覆盖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个港口,船队规模实力雄厚。其中,集装箱船队规模在国内排名第一、世界排名第五;干散货船队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专业杂货、多用途和特种运输船队综合实力居世界前列;油轮船队是当今世界超级油轮船队之一。所属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是全球第四大码头运营商,及全球第四大集装箱租赁公司;所属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物流”)多年来稳居中国物流百强企业之首;所属船舶修造企业在海洋工程建造、船舶修造及改装方面的实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产品指标居世界前列。截至2013年底,各主要业务具体发展情况如下:

 航运:中远集团各直属远洋公司共拥有和控制包括集装箱船、干散货船、液体散货船、杂货船在内的各类远洋运输船舶695艘,5,063.62万载重吨。其中,集装箱运输方面,共经营84条国际航线、30条国际支线、22条中国沿海航线及77条珠江三角洲和长江支线;干散货运输方面,航线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个港口。

 物流:物流业务由中远物流开展经营。中远物流在北京、青岛、大连、上海、宁波、厦门、广州、武汉等8个区域设有公司,拥有国内400多个业务网点,并在美国、德国、西亚、日本、香港5地设有公司,自有及外控堆场147万平方米,自有及外控仓库101万平方米,自有车辆267辆,自有装卸机械257台。

 码头:中远集团参与投资并持有权益的码头合资公司共32家,总泊位数共计153个,分布在国内外的25个港口;其中,中远太平洋持有权益的码头合资公司共28家,145个泊位。

 船舶制造与修理:中远集团所属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内拥有南通、大连、广东、上海、舟山、启东等6家大型修造船厂,现有船坞坞容184.5万载重吨。中远集团所属企业造船总能力达到年800万吨。

 (四)控股股东最近一年的简要会计报表

 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第01640230号审计报告,控股股东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2013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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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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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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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等情况

 中远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1、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中远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关联交易

 公司对现有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已作了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发展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远集团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此,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除此之外,中远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与公司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本公司与发行对象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中远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发生其它重大关联交易。

 二、前海开源基本情况

 (一)前海开源概况

 公司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注册资本:1.5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6857410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股东出资情况

 根据前海开源提供的资料,前海开源的主要股东出资情况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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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业务情况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13年1月23日依法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前海开源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四)发行对象最近一年的简要会计报表

 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 48350002号审计报告,前海开源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2013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3、201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五)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等情况

 最近五年,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1、同业竞争

 前海开源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前海开源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系前海开源以现金认购本公司新发行的股份,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亦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前海开源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同业竞争关系。

 2、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与前海开源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前海开源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成为本公司关联方,如本公司与前海开源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报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本公司与发行对象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前海开源与本公司之间未发生过重大交易。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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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美元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按2014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1美元=6.1205元人民币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及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行筹措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上述项目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时间。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一)建造2艘半潜船

 1、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半潜船队的竞争实力,公司拟投资建造2艘半潜船(9万吨和5万吨半潜船各1艘),建造该两艘半潜船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相关船厂签署了造船合同。

 2、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全球海洋油气开发进一步向深海发展推动大型和超大型半潜船运输需求

 世界油气开发从陆地向海洋、从浅海向深海发展的趋势明显。未来海洋油气、特别是深海油气开发投资将进一步增长。根据英国Douglas Westwood预计,从2013年到2017年五年间,全球深海油气开发资本支出将达到2230亿美元,比前五年的支出总额提高90%。海洋油气开发过程中油气钻探、生产和加工处理三大环节是半潜船运输市场需求的三大主要驱动因素:油气钻探作业阶段所需的半潜式/自升式钻井平台等钻探设备运输,油气生产作业阶段所需的各类生产装置如FPSO/SPAR/TLP及其他生产装备运输,油气加工处理阶段所需的岸上或离岸炼储设施及模块运输。这三大领域将随着深海能源开采的发展而带动对大型半潜船的运力需求。

 另外,随着海洋工程的兴旺并逐步向深海延伸和发展,以及安全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海工越来越趋向于“海上工作岸上做”、“平台功能大而全”,这样海工结构物的趋势是越做越大,80年代只有3千吨级的模块,目前已经发展到3万吨级,而新型半潜平台的上、下结构体,预装后也达到了3-5万吨级别;对于需要整体运输的FPSO等大型海工结构物,更是依赖于超大型半潜船。

 (2)中国海工市场前景广阔,推动大型半潜船运力需求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大型海工装备制造领域的建造能力和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骨干海工装备制造企业正在逐步成长。与此同时,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各项政策相继出台,《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提出,到2015年,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其中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国际市场份额达到20%以上。近期出台的《海洋工程装备科研项目指南(2013年版)》明确了“十二五”后三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40余个重点科研方向,提出了深远海浮式基地、深海天然气浮式装备、水下油气生产系统三个工程与专项。旨在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大幅提升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这对未来中国海工装备市场发展和大型半潜船运输市场形成政策利好。

 (3)优化半潜船船队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公司战略的实施

 公司制订了“打造全球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特种船运输公司,成为大型工程项目设备运输的领导者”的战略目标,半潜船是实现战略目标的两大核心业务之一,建造2艘半潜船不仅可以大幅提升公司半潜船运力规模,更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优化半潜船队结构,提升半潜船队的竞争实力。一方面,5万吨级半潜船

 

 

 

 

 

 

 

 

 

 

 

 

 

 

 

 

 

 

 

 

 

 

 

 

 

 

 

 

 

 

 

 

 

 

 

 

 

 

 

 

 

 

 

 

 

 

 

 

 

 

 

 

 

 

 

 

 

 

 

 

 

 

 

 

 

 

 

 

 

 

 

 

 

 

 

 

 

 

 

 

 

 

 

 

 

 

 

 

 

 

 

 

 

 

 

 

 

 

 

 

 

 

 

 

 

 

 

 

 

 

 

 

中远航运/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远集团/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广州外代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行为
本预案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董事会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前海开源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发行人制定并不时修订的《中远航运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份认购协议》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人民币元
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
亚投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海工海洋工程

 

 

 

 

 

 

 

 

 

 

 

 

 

 

 

 

 

 

 

项目合并报表
总资产341,840.11
总负债204,566.94
所有者权益137,273.17

 

 

 

 

 

 

 

 

 

 

 

 

 

 

 

 

 

 

 

 

 

 

 

项目合并报表
营业总收入164,811.42
营业成本169,829.45
利润总额-2,412.89
净利润-3,964.45

 

 

 

 

 

 

 

 

 

 

 

 

 

 

 

 

 

 

 

 

 

 

 

项目合并报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5.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12.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7.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247.80

 

 

 

 

 

 

 

 

 

 

 

 

 

 

 

 

 

 

 

项目合并报表
总资产13,477.92
总负债267.90
所有者权益13,210.02

 

 

 

 

 

 

 

 

 

 

 

 

 

 

 

 

 

 

 

 

 

 

 

项目合并报表
营业收入588.37
营业支出3,061.66
利润总额-1,973.29
净利润-1,973.29

 

 

 

 

 

 

 

 

 

 

 

 

 

 

 

 

 

 

 

 

 

 

 

项目合并报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9.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18.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821.29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已投入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1建造2艘半潜船26,750万美元

 (约合163,723万人民币)

2,433万美元

 (约合14,891万人民币)

61,000万人民币
2建造7艘多用途和重吊船189,818万人民币3,691万人民币114,000万人民币
3偿还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75,000万人民币-不超过75,000万人民币
合计 428,541万人民币18,582万人民币不超过250,000万人民币

 

 (下转A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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