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贴的基本情况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4年7月4日以“2014-024”号公告披露了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从2014年1月至6月收到地方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221.76万元。
截止至2014年年底,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另收到地方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1813.88万元。本公司收到地方政府补贴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1-6月累计 | 文号 | 说明 | 是否符合结转损益的条件 |
员工培训补贴 | 15万元 | 临政函
〔2013〕10号 | 湖南省临澧县拨付的
员工培训补贴 | 是 |
国际市场
开拓资金 | 5万元 | 湘财外指
〔2013〕150号 | 湖南省财政厅拨付的中小企业
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是 |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 | 15万元 | 高财专
〔2013〕912号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拨付的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 | 是 |
课题专项经费 | 96万元 | 国科发财
〔2013〕371号 | 科技部预拨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专项经费 | 否 |
贴息资金 | 83.56万元 |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拨付的贴息资金 | 是 |
加工贸易转型
升级专项资金 | 7.2万元 |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拨付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是 |
1-6月合计 | 221.76万元 |
项目 | 另收政府
补贴 | 文号 | 说明 | 是否符合结转损益的条件 |
产业振兴和
技术改造资金 | 500万元 | 南发改工交
〔2012〕605号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拨付的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款项 | 否 |
工业发展资金 | 1050万元 | 高财专
〔2014〕947号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拨付的工业发展资金 | 否 |
贴息资金 | 119.04万元 |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拨付的贴息资金 | 是 |
技术标准战略
专项资金 | 7万元 | 粤质监标函
〔2013〕434号 | 广东省质监局资助的
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 | 是 |
科技奖 | 2万元 |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科技局拨付的科技奖 | 是 |
再融资
奖励资金 | 100万元 | 江财外
〔2014〕50号 | 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局拨付的
再融资奖励资金 | 是 |
专利资助经费 | 0.84万元 |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科技局拨付的专利资助经费 | 是 |
安全生产专项
扶持资金 | 15万元 | | 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局拨付的
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 | 是 |
产学研科技
计划款 | 10万元 | 江财工
〔2014〕173号 | 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局与科技局
拨付的产学研科技计划款 | 否 |
科技项目经费 | 10万元 |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科技局拨付的科技项目经费 | 否 |
另收政府补贴
合计 | 1813.88万元 |
总计 | 2035.64万元 |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至2014年年底,本公司收到上述政府补贴资金共2035.64万元。?根据《新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符合结转条件的政府补贴应计入本公司2014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预计增加当期利润约369.64万元,其余政府补贴资金1666万元由于对应项目未完成验收,暂不符合结转的条件,转入递延收益核算。该政府补贴的核算最终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