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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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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一四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股票代码:000056、200056 公告编号:2015-01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一四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一四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商务中心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董事、陈小海董事、张建民董事、陈勇董事、曾永明董事、谢汝煊独立董事、孙昌兴独立董事、熊楚熊独立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张建民董事因公出差,委托陈小海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拟与深圳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的2015-03号《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及《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5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郑康豪董事、陈勇董事、

曾永明董事为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皇庭百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03号《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及《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5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郑康豪董事、陈勇董事、曾永明董事为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修订<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与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5-02号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5-02号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6日

股票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股票代码:000056、200056 公告编号:2015-02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等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起始日期为2014 年7 月1日,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3、关于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2014年12月1日前财务报表无影响。

2014 年12月31日,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二〇一四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年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具体的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年2月15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日期:2014年12月1日。

2、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主要投资项目皇庭国商购物广场(以下简称皇庭广场)已开业,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由原来的商业地产开发变为商业地产经营,基于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考虑,同时为了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拟从2014年12月1日起,变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原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15.0015.00
3-4年20.0020.00
4-5年25.0025.00
5年以上30.00-100.0030.00-100.00

拟变更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15.0015.00
3-4年30.0030.00
4-5年50.005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②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组合

员工备用金、押金、各类保证金、应收政府款项等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除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按公司既定的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原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不变。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2014年12月1日前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以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主要投资项目皇庭广场已开业,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由原来的商业地产开发变为商业地产经营,基于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考虑,进行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变更,可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进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关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以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二〇一四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并发表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以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

股票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股票代码:000056、200056 公告编号:2015-03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事项一: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深圳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商业”)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承租福田区皇岗商务中心第六层的办公室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期为3年。

因深圳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实际控股的深圳市皇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事项二:

为支持公司发展,提升皇庭广场业态布局和商家质量,我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市皇庭百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百货”)拟租赁我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持有的物业皇庭国商购物广场(以下简称“皇庭广场”)部分商铺进行经营。

本次皇庭百货将引进约十个国际一二线品牌,由皇庭百货自行承担引进品牌的品牌引进费和装修补贴。我司拟同意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融发投资与皇庭百货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二○一四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关联董事郑康豪、陈勇、曾永明回避表决,其余 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拟与深圳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及《关于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皇庭百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经测算,上述事项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上述交易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事项一: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0楼、58楼09单元

注册号:44030110411784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

法定代表人:郑小燕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深圳市皇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自然人郑小燕持股5%。

经营范围: 商业营销策划、经营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凭《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A01327号经营,有效期至2014年08月31日);保健按摩、足浴(不含限制项目)。

皇庭商业成立于2009年6月29日,现主营业务为负责皇岗商务中心的整体招租和运营管理工作。

2、因深圳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实际控股的深圳市皇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事项二: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皇庭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39夹层09单元

注册号: 44030111191023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

法定代表人:刘玉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深圳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为商场提供管理服务;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家具、玩具、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及上门维护;金银珠宝首饰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食盐、饮料、保健食品、农副产品、酒类的批发和零售。

2、因皇庭百货是本公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实际控股的深圳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故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事项一: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商务中心位于福田中心区南区金田路与福华四路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我公司承租区域为第六层,房屋面积为1229.35平方米。

事项二:

深圳市福田区皇庭广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8号(会展中心正门对面),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皇庭百货承租皇庭广场商铺面积总计1814.2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商铺租赁的价格参照了周边物业租赁的市场行情,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拟签订的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事项一:

交易双方: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深圳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甲方)

1、交易标的:福田区皇岗商务中心第六层,房屋面积为1229.35平方米。

2、租赁用途:办公,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3、租赁期限:3年。自2015 年2 月1 日起至2018年 1 月31 日止。

4、租赁费及支付方式:人民币200元/平方米/月(以租赁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总额:人民币245,870元。自2016年 2月1日起(租约第 2 年起)租金每年递增 5 %。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33 元,每月总金额为40,568.55元。

5、租赁房屋的交付:甲方以交付时的现状将租赁房屋交付予乙方使用。

6、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事项二:

交易双方:深圳市皇庭百货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方)

1、交易标的:皇庭广场部分商铺,总计约1800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经营皇庭百货引进的品牌

3、租赁期限:根据经营的品牌,租赁期限为2-3年。

4、租赁费及支付方式: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第一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180元/㎡或当月总营业额之13%,两者取高。

第二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180元/㎡或当月总营业额之14%,两者取高。

第三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180元/㎡或当月总营业额之15%,两者取高。

其他条款按照皇庭广场通用的标准版合同签署。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事项一:

本次租赁的办公场所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公司福田中心区购物中心皇庭广场项目周边,有利于公司开展招商及运营工作。

事项二:

本次皇庭百货将引进约十个国际一二线品牌,由皇庭百货自行承担引进品牌的品牌引进费和装修补贴,有利于本公司发展,提升皇庭广场业态布局和商家质量。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八、当年年初至董事会审议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拟发生的租赁交易外,2014年年初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本公司与公司董事长郑康豪先生控股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1019万元。

为支持公司发展,2014年年初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另为我司提供借款,借款利息发生额约为人民币390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的规

定,上述关联交易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进行上述关联租赁交易。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一四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公告编号:2015-04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二○一四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二○一四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通讯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刘晓红监事、张心亮监事、吴小霜监事。本公司实有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由刘晓红监事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5-02号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3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5-02号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3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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