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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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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2014-130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回收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22日,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惠程”)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委托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向长春高琦提供金额为4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2年。2012年公司提供上述4000万元财务资助时,公司持有长春高琦84.63177%的股权,是长春高琦的第一大股东和绝对控股股东。详细情况详见刊登于2012年10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委托银行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提供上述4000万元财务资助后,公司持有长春高琦股权情况发生重大变更。第一,2014年5月8日公司与股东吕晓义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长春高琦33.63177%的股权转让给股东吕晓义先生,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长春高琦51%的股权,公司已经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工商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成;第二,2014年11月23日公司与股东吕晓义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长春高琦33%的股权转让给股东吕晓义先生,转让后公司持有长春高琦18%的股权,公司已经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尚有部分余款未收到,待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公司再启动股权过户工作。根据公司与吕晓义先生签订的《股权托管暨回购协议》,公司受托管理吕晓义先生持有的长春高琦66.63177%股权的股东权力,公司合计持有长春高琦84.63177%表决权。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5月9日《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4年11月24日《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4000万元财务资助到期后,长春高琦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主要原因是长春高琦虽然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但聚酰亚胺产品产销工作不及预期,致使长春高琦出现较大幅度亏损,资金周转非常困难。长春高琦股权变更带来的一些政策变化,也对公司回收财务资助的方式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公司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协调长春高琦尽快还本付息。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上述财务资助逾期问题不影响公司2014年损益,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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