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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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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08年9月16日始,对旗下基金所持符合条件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31日起,本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所持股票宋城演艺(300144)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管理人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邵城投(122565)”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4年12月31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债券“12邵城投(122565)”价格异常。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3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2邵城投(122565)”按照中债估值价格予以估值;待上述债券交易所价格体现公允价值特征之日起,将恢复为采用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关于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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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公司曾于2014年12月29日公告暂停本基金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日起,以本公告为准。

 (3)投资者若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网站www.cc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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