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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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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4-05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时,公司与洛阳三才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三才置业”、“股权受让方”或“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向洛阳三才置业转让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洛阳百年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4-042号公告《香江控股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由于股权受让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本公司依法解除合同,于2014年12月30日披露了临2014-052号公告《香江控股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目前,该事宜进展情况如下:

 2014年11月4日,本公司与洛阳三才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洛阳三才置业应在2014年12月29日前向公司支付定金及相关股权转让款,否则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自上述协议签订后,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快递等方式多次要求对方尽快付款。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收到任何款项,已符合单方解除合同条件,经公司讨论决定解除与洛阳三才置业的合同关系。2014年12月30日,本公司依法向洛阳三才置业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该文件已送达,目前洛阳三才置业未提出异议。针对本次解除合同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公司将不排除采取法律途径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另外,公司正积极寻找优良合作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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