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4-007”号公告)。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 号:731900020810709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
开户时间:2014年12月30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该账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