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4—11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12月25日,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治理委员会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共有董事17名,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7张。董事会以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晏成独立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内控委员会委员、提名/治理委员会委员;

 2、选举唐密似独立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委员、提名/治理委员会委员;

 3、选举庄瑞豪独立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6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共有董事17名,关联董事王金玉、余东华回避表决,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14-113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投资委、审计/内控委发表的审核意见

 5、提名/治理委发表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4—11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近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戴姆勒)签署了《H4卡车专用车架模具转让协议》,公司向福田戴姆勒转让H4卡车专用车架模具。

 (二)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董事王金玉、高管吴越俊和巩月琼担任福田戴姆勒董事、董事余东华担任福田戴姆勒监事,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本公司与福田戴姆勒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2月25日-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14-112、2014-114号临时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唐仕凯。注册资本:560,000万元。主要股东: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戴姆勒股份公司、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制造中型卡车和重型卡车及发动机;开发、设计、装配中型卡车和重型卡车及发动机;批发、零售中型卡车和重型卡车、发动机及零部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和售后服务。住所:北京市怀柔区红螺东路21号。201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37,010.38万元、净资产538,472.16万元、营业收入2,418,860.93万元、净利润3,998.7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

 2010年9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戴姆勒股份公司及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生产中重型载货汽车及其发动机项目的议案》,同意福田汽车与戴姆勒股份公司及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依据《合资经营合同》,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的事项。合资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公司陆续完成了H4卡车专用车架模具的开发,考虑到H4卡车专用车架模具使用的专属性,因此公司拟将开发的H4卡车专用车架模具转让给福田戴姆勒。

 (二)交易标的

 公司向福田戴姆勒转让的H4卡车专用车架模具。

 (三)定价标准及交易价格

 H4卡车专用车架模具的转让价格按实际成本总计为人民币叁仟肆佰捌拾壹万捌仟贰佰圆(34,818,200元,不含税价)。

 (四)付款安排

 福田戴姆勒分二期将转让价格以人民币方式支付至公司。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成本价出售车架模具,并分两年收取转让费用,因此将会增加公司现金流入。

 《H4卡车专用车架模具转让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双方签署之日。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5、投资委、审计/内控委发表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4—11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25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共有监事7名,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监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14-113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报备文件:

 1、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4—115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北汽福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获得河北省承德市双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的企业发展资金9,000万元,该资金现已入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对上述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4—11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近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康明斯”)签署协议,公司受委托对福田康明斯进行发动机路试试验,为此,双方签订了协议。

 (二)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董事王金玉担任福田康明斯董事长、高管王向银、魏燕钦、王美臣、巩月琼担任福田康明斯董事、董事余东华担任福田康明斯监事,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本公司与福田康明斯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玉。注册资本:228800万元。主要股东: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康明斯有限公司、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并提供仓储服务和商务咨询服务。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15-1号。201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17,987.79万元、净资产143,533万元、营业收入273,950.51万元、净利润9,523万元。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

 根据福田康明斯股东方的商定,福田康明斯开发的某款发动机需要装在整车上进行道路试验,为此,公司受其委托进行了该试验,并按照约定将试验结果报告移交给福田康明斯。

 (二)交易标的

 公司受福田康明斯委托对其生产的某款发动机进行路试试验。

 (三)交易价格

 结合公司的耗费成本,经福田康明斯股东方议定交易金额为玖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四)付款安排

 福田康明斯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交易会增加福田现金流入。

 该协议自交易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该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审批。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