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文安先生、高文靠先生、董事井沛花女士、监事高斌先生、密守洪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实际控制人高文安先生、高文靠先生于2014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董事井沛花女士、监事高斌先生、密守洪先生于2014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0.62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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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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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年末至本次减持前实际控制人的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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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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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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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年末至本次减持前董事、监事的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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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载上述人员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已于2014年6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文班、高进华、高文安、高文靠、高英、古龙粉、高文秋、高文都八位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846,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1、高文安先生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2、高文靠先生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3、井沛花女士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4、高斌先生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5、密守洪先生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