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石化”)已于2014年9月13日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关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征化纤”)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本公司与仪征化纤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和《股份回购协议》。
除非本公告另有说明,本公告所用词语的涵义与《关联交易公告》中该等词语的涵义相同。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和《股份回购协议》,中国石化同意受让标的资产,并同意由仪征化纤回购并注销标的股份。就标的资产的交割完成情况,本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关联交易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本公司申请,本次股份出售的标的股份已经过户至仪征化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开设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标的股份的回购情况请见仪征化纤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份回购的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