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独立董事王德宝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报告。王德宝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对相关事项做出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中国重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第四条规定,“审计委员会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2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造成委员会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本工作制度第四条规定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为使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制度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工作制度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该工作制度履行相关职权”。
根据上述规定,鉴于王德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因此,在公司补选新的独立董事之前,王德宝先生仍应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尽快按程序补选一名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