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请投资者参阅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发布的临2014-034号《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财政补助的公告》,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专项补助资金人民币1,454.56万元(“前次补助”)。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再次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转拨付的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54.56万元(“此次补助”),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海盛香港船务有限公司为人民币727.28万元,中海海盛香港船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JIN HAI HU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为人民币727.28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此次补助资金人民币1,454.56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2014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此次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