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4】2544号)。现就相关问询回复如下:
一、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拟向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师宗煤焦化”)增资6亿元。请说明:(1)拟向师宗煤焦化增资的6亿元的用途,该项增资是否用于向云南恒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地产”)和昆明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丰地产”)提供委托贷款;(2)上述认购成都投智瑞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智瑞峰”】8.25亿元有限合伙份额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成本。
回复:
(1)2014年9月末,师宗煤焦化资产负债率为85.68%,负债总额为185,892万元,其中云煤能源借款为153,038万元、融资租赁借款为11,764万元。公司本次拟向师宗煤焦化增资6亿元主要用于师宗煤焦化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向恒达地产和楷丰地产提供委托贷款。该项增资有利于降低师宗煤焦化资产负债率,优化其财务结构和增强抗风险能力;
(2)师宗煤焦化认购投智瑞峰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云煤能源借款;认购投智瑞峰的8.25亿元有限合伙份额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云煤能源银行贷款,资金贷款综合平均年利率约为6.80%。
2、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恒达地产的子公司腾冲恒达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冲恒达”)仍欠昆钢地产2.8958亿元债务。请公司说明:(1)上述债务的形成原因,尚未结清的原因;(2)投智瑞峰向恒达地产的委托贷款是否用于向昆钢地产偿还债务。
回复:
(1)根据2012年7月30日昆钢地产投资腾冲恒达的协议约定,昆钢地产以项目垫款的形式向腾冲恒达投入资金28958.71万元,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腾冲恒达应于收到上述垫款满2年的期限内还款。上述垫款主要用于腾冲恒达支付“自在山居”项目土地出让金22528.338万元及项目其他费用6430.372万元。因“自在山居”项目目前处于开发阶段,项目一期预计完工时间2015年8月,尚未实现销售,故截止本回复函出具之日,该债务尚未结清。
(2)投智瑞峰以委托贷款方式提供给恒达地产的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将按开发进度予以支付,其中第一期项目投资额度为1.53亿元,后续项目投资进度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再投资总额为不超过2.67亿元。公司及恒达地产承诺,上述资金不会用于向昆钢地产偿还债务。
(3)公司认为,投智瑞峰对该笔投资采用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且能给公司带来较高的收益预期,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