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受托人”)于2014年12月29日签订了金额为5000万元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式)协议》。
2、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2亿元额度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择机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3、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4、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该结构性存款,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18%。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受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8号兴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叶向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180006293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www.xiamencredit.gov.cn)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式)
2、投资理财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3、理财期限:2个月;
4、预期年化收益率:4.40%;
5、投资方向: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
6、资金来源:本次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理财的目的
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
2、存在的风险
本理财资金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存在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用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3、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2)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五、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总额:29200万元 ,已到期收回 23480 万元 ,实现投资收益 122.3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合计持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5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式)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