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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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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72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4年12月24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进行存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73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以通迅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守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2、《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进行存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74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余额为2,335,161.17元(截止2014年11月3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2014年度损益。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本次坏账核销的主要原因是债务人经法院裁定破产,现破产程序终结,货款清偿率为零,确认已无法收回。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为2,335,161.17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上述坏账不影响公司本年或以前年度利润。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75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等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96号文”核准,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476,577股,发行价格为8.0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4,300,000。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1-000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专户形成部分暂时闲置资金。为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以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10,000万元资金转为3个月定期存款;

 2、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不超过9,000万元资金转为七天通知存款。

 三、上述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上述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存单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公司将在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2、公司不得从上述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存款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3、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使用需求,取消存单,提前支取定存账户资金,被取消的存单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进行存储。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进行存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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