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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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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4-052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资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传真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4-053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资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传真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4-054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和修订了七项新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上述相关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明细表 单位:万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因此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相应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能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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