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海胶农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作为公司非胶农业项目的开发及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与管理平台,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拟聘任童霓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6日
附:被提名人简历
童霓,女,1981年出生,陕西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2008年9月至今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