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25日下午在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祥谈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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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出席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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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方斌、王新颖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