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书东先生的书面辞呈,李书东先生请求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李书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书东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书东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前,李书东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李书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书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