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0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正积极推进,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13广田01(代码:112174)正常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1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资金成本等原因,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壹亿元,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玖仟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60%)提供保证担保,以便其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玖仟万元。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限一年。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2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14年1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柏森”)按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以便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壹亿元。

 现因资金成本等原因,广田柏森放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壹亿元,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玖仟万元,贷款期限一年。为支持广田柏森发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就广田柏森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路支行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按照60%的比例(公司持有广田柏森股权比例)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路支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生效至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1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田柏森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6年04月29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赵兵韬

 注册资本:6,450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室内装饰设计、施工;空调、暖通设备安装;家俱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体育场地铺装;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百货、通讯器材及通信设备、办公用品、陶瓷制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站的设计、布线及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展览场馆工程设计、施工;空气净化。

 2.广田柏森财务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广田柏森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3,037.06万元,负债总额为42,044.98万元,净资产为10,992.08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62,144.09万元,净利润为2,579.50万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广田柏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8289.64 万元,负债总额为49787.68万元,净资产为8501.96万元;2014年1-9月营业收入为36998.00 万元,净利润为-640.73万元。

 三、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田柏森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玖仟万元,贷款期限1年。为支持广田柏森发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就广田柏森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路支行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按照60%的比例(公司持有广田柏森股权比例)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路支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生效至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1年。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60%)提供保证担保,以便其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玖仟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于2014年4月15日签署了担保合同;经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保证担保,于2014年6月5日签署了担保合同。

 2014年1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因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壹亿元,因此该担保事项取消。

 2014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60%)提供保证担保,以便其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玖仟万元。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担保金额(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合计为22950万元,其中对外担保额为1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为795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为3000万元。合计担保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8%。没有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