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4-083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至23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12月22日15:00至1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薛晓民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0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80,090,9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4161%。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6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76,0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3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4,181,4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5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958,087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62%;反对132,844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73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048,627股,反对132,844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郑超、回晓蕊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益盛药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益盛药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