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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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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4—057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中国铁建大厦举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12月9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 9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凤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符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合法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公司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以询价方式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380,000,000股。在上述发行范围内,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12月17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7.20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特定投资者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36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亿元)
1重庆市轨道交通环线二期工程BT项目25.00
2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工程BT项目18.00
3成都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BT项目16.00
4德州至商丘高速公路夏津至聊城段BOT项目12.00
5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8.36
合计-不超过99.36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对象、最终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

2、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部门对具体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的要求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认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11、上述授权在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建议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因《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所需的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包括依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建议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因《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所需的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包括依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中国铁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建议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因《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所需的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包括依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另行公布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4—058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12月10日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会计师王秀明、董事会秘书余兴喜及董事会秘书局、资本运营部、财务部、审计监事局、法律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少军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资格和条件。同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4—059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第二次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百零七条

原文为: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如果境外上市外资股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任何股东须就某审议事项放弃表决权、或限制任何股东只能够投票支持或者反对某审议事项,若有任何违反有关规定或者限制的情况,由该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所投的票数不得计入表决结果。

现修订为: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如果境外上市外资股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任何股东须就某审议事项放弃表决权、或限制任何股东只能够投票支持或者反对某审议事项,若有任何违反有关规定或者限制的情况,由该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所投的票数不得计入表决结果。

2、第一百二十一条

原文为: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修订为: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第一百二十五条

原文为: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现修订为: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第二百五十五条

原文为: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5%。

特殊情况是指: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及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修订为: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及间隔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5%。

特殊情况是指: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及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第二百五十六条

原文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果公司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进行现金分红,或者出现不能进行分红的特殊情况,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因前述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现修订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专项决议,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因前述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上述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始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4-06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起依次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

●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5日(星期一)

● 会议投票方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就议案2、议案3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的投票,将视同在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上投票。

●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 本公司股票涉及沪港通业务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起依次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

(六)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相关方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的说明

由于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相关方参与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的具体事宜按照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沪港通业务相关方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的说明

本公司A股股票涉及沪港通业务,沪港通业务相关方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发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内容采取分项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2)发行对象;(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4)发行方式;(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6)限售期安排;(7)上市地点;(8)募集资金用途;(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10)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所属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15.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2项、第3项、第6至第8项、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三、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内容采取分项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2)发行对象;(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4)发行方式;(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6)限售期安排;(7)上市地点;(8)募集资金用途;(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10)发行决议有效期。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内容采取分项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2)发行对象;(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4)发行方式;(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6)限售期安排;(7)上市地点;(8)募集资金用途;(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10)发行决议有效期。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14年10月11日、12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具体内容详见以上董事会决议公告及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

五、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公司股东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2015年1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本公司的H股股东另行通知)。

2、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截至2015年1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

3、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如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本公告附件二,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本公告附件三。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师、律师等相关人员。

六、股东出席回复与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或之前在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

股东出席回复范本详见本公告附件四。拟出席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之出席回复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于2015年2月4日(星期三)在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局办理出席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5年2月4日)。

拟出席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之出席登记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二十四小时前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

股东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七、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联系部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局

邮编:100855

电话:010-52688600

传真:010-52688302

八、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日期

2015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总提案数:24个。

二、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88186铁建投票24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24项议案99.00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2.01
2.02发行对象2.02
2.0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2.03
2.04发行方式2.04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2.05
2.06限售期安排2.06
2.07上市地点2.07
2.08募集资金用途2.08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2.09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2.10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5.00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6.00
7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7.00
8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8.00
9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9.00
10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00
11关于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11.00
12关于公司所属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12.00
13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13.00
14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14.00
15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事宜的议案15.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投票举例

(一)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186买入99.00元1股

(二)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186买入1.00元1股

(三)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186买入1.00元2股

(四)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186买入1.00元3股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股东就同一议案在进行网络投票时,仅能投票一次,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的投票,将视同在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作出相同的投票。

附件二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对象   
2.0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方式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06限售期安排   
2.07上市地点   
2.08募集资金用途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所属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15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事宜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三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1.02发行对象   
1.0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1.04发行方式   
1.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1.06限售期安排   
1.07上市地点   
1.08募集资金用途   
1.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1.10发行决议有效期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四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股东出席回复表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4—06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9日起停牌。2014年12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于2014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信息。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17日复牌。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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