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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的通知,长城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大宗交易 | 2014年12月12日 | 10.23元 | 600 | 3.2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00 | 3.23% | 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 | 3.23%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 | 0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长城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函中所做出的承诺,长城公司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三、备查文件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减持兰州黄河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