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核实,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11日、12月12日、12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及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及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