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4-06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2014 年8月 21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报酬标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41.99%的股份)的《关于增加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改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和《关于改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鉴于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调整,本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报酬标准的议案
3.关于改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有其他新增临时提案。
三、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完整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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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备文件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关于增加股东大会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4-06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9日
●股权登记日: 2014年12月23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30(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四)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
(五)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有关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请参加附件2;香港结算参与沪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请参加附件3。
(六)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相关方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的说明
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相关方参与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的具体事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和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关于增加股东大会提案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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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载《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23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酒店B座8层)
邮政编码:430033
(三)登记时间
2014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伊
联系电话:027-83790455 传真:027-83790755
上述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以公司最新披露的联系方式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本委托书未作具体指示的议案,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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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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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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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项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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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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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3日A股收市后,持有“葛洲坝”(股票代码60006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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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3日A股收市后,持有“葛洲坝”(股票代码60006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投票,应申报如下:
1.如持有“葛洲坝”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报酬标准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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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持有“葛洲坝”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报酬标准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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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持有“葛洲坝”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报酬标准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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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3
香港结算参与沪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一)本次会议香港结算参与沪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结算参与沪股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操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二)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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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内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报单形式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站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交易系统报单投票说明
1.香港结算作为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当按照所征集的沪股通投资者对每一议案的不同意见逐一进行投票。
2.在“申请编号”中填入投票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若该表决议案需计入分段统计中,应在股份数之前填写持股分段区间代码,持股区段对应代码为:A<1%、1%==5%,以及D<1%且持股市值<50万人民币、E<1%且持股市值>=50万人民币,Z<5%。
在网络投票时,单笔申报票数不得超过1亿,若申报超过1亿(含)时,应拆分多笔申报。同时,除最后一笔外,之前所有分笔申报的数量必须为99,999,999,总票数为其拆分多笔票数之和。
3.买卖方向为买入。
4.需按照要求填写上市公司对应的股票代码。
5.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若有议案组,用含两位小数的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元代表议案组2的第1个议案,2.02元代表议案组2的第2个议案;小数点后可以到2位,即可输入2.01元和2.02元代表议案组2的第1个议案和议案组2的第2个议案。所有需表决的议题需逐一报送投票意见。
6.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按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公告执行。通常情况下,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香港结算需要对同意、反对及弃权意见分别通过申请编号中填入投票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进行申报。
7.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必须逐笔申报,但申报不能撤单,若未按本指引申报的,视为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代表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除需拆分多笔投票的情形外,对同一议案同一表决意向只能申报一次,后续申报无效。
8.完成所有单项议案表决后,应当通过议案88提交参与股东大会股份数(记为“T”)。若该股份数大于单个议案已表决的同意、反对和弃权股份数之和,则剩余股份数计为“弃权”;若该股份数小于已表决的同意、反对和弃权股份数之和,该议案按 “弃权、反对、同意”的顺序依次扣除直至股份数T止,计为投票意见。
9.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10.对于第2条中所提的分段统计情形,香港结算应当保证其所申报的区段持股值满足:A+B+C=T, D+E=A,A+B=Z勾稽关系。如不满足前述关系,则由上市公司确定分段统计处理方式。
11.涉及投票意见结果统计时,香港结算作为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香港结算作为出席人计出席人数为1。
(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投票系统投票的操作说明
1.香港结算需事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CnSCA中心申请投票专用EKey,并开通网站投票系统报送权限。
2.香港结算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数据文件报送格式,使用投票专用EKey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香港结算通过网站报送时,须合并当日所有上市公司的投票数据后一次提交,不能分次报送。
4.香港结算上传的投票数据文件中至少须包括:公司代码、股东大会议案编号、对议案投票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及所代表股份数、征集到的参与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份数(记为T)、分段持股区间对应的投票意见汇总及所代表股份数等数据信息。其中持股区段对应标识:A<1%、1%==5%,以及D<1%且持股市值<50万人民币、E<1%且持股市值>=50万人民币,Z<5%。
5.香港结算上传的投票数据文件须通过网站投票系统的前端检验,前端校验通过后才允许上传。主要包括:
(1)议案编号应当与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公告相一致。
(2)同一家上市公司所有普通议案同意、反对、弃权意见股份数总和必须等于香港结算征集到的参与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份数T。
(3)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累计议案的总票数不大于普通议案的 T×应选人数。
(4)应当保证其所申报的区段持股值满足A+B+C=T, D+E=A,A+B=Z勾稽关系。
(三)关于香港结算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系统报送作为投票通道的说明:
1.香港结算可以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指定网站系统作为投票报送通道,但对每次股东大会只能选择一个通道。
2.香港结算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默认网络投票通道,若要使用网站投票系统通道则须在投票前事先联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