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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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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4-122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14:3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晓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1名,代表公司股份191,144,571股,占公司总股本757,104,768股的25.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公司股份162,987,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9名,代表公司股份28,157,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79名,代表公司股份28,157,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董事长纪晓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97,655,9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9.96%,37,7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东吕晓义先生转让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33%股权的议案》。

由于关联股东吕晓义先生(持股93,450,931股)在本议案上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为97,693,640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表决票数69,536,55500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71.1800
网络表决票数28,119,38537,7000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28.780.040
中小股东表决票数28,119,38537,70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99.870.130

2、以96,017,49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8.28%,37,700票反对,1,638,445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托行使吕晓义先生持有的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66.63177%股权股东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未来5年内根据经营情况对该受托股权实施回购的议案》。

由于关联股东吕晓义先生(持股93,450,931股)在本议案上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为97,693,640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表决票数69,536,55500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71.1800
网络表决票数26,480,94037,7001,638,445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27.110.041.68
中小股东表决票数26,480,94037,7001,638,445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94.050.135.82

3、以26,480,9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4.05%,37,700票反对,1,638,445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东吕晓义先生转让江西先材纳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26.4%股权的议案》。

由于关联股东吕晓义先生(持股93,450,931股)、何平女士(持股69,536,555股)在本议案上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为28,157,085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表决票数000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000
网络表决票数26,480,94037,7001,638,445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94.050.135.82
中小股东表决票数26,480,94037,7001,638,445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94.050.135.82

4、以26,480,9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4.05%,37,700票反对,1,638,445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托行使吕晓义先生持有的江西先材纳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26.4%股权股东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未来5年内根据经营情况对该受托股权实施回购的议案》。

由于关联股东吕晓义先生(持股93,450,931股)、何平女士(持股69,536,555股)在本议案上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为28,157,085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表决票数000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000
网络表决票数26,480,94037,7001,638,445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94.050.135.82
中小股东表决票数26,480,94037,7001,638,445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94.050.135.82

5、以26,480,9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4.05%,37,700票反对,1,638,445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东何平女士转让江西先材纳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26.4%股权的议案》。

由于关联股东吕晓义先生(持股93,450,931股)、何平女士(持股69,536,555股)在本议案上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为28,157,085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表决票数000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000
网络表决票数26,480,94037,7001,638,445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94.050.135.82
中小股东表决票数26,480,94037,7001,638,445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94.050.135.82

6、以26,480,9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4.05%,37,700票反对,1,638,445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托行使何平女士持有的江西先材纳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26.4%股权股东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未来5年内根据经营情况对该受托股权实施回购的议案》。

由于关联股东吕晓义先生(持股93,450,931股)、何平女士(持股69,536,555股)在本议案上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为28,157,085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表决票数000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000
网络表决票数26,480,94037,7001,638,445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94.050.135.82
中小股东表决票数26,480,94037,7001,638,445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比例(%)94.050.135.8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邦盛(深圳)律师事务所孟良勤、姚以林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邦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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