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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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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裁办公会成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4—12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裁办公会成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总裁办公会成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12),公告承诺:总裁办公会11名成员(首席战略官冯玉明为外籍人士,不能购买A股股票)计划于公司股票复牌后1个月内,出资不少于2,0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2年内不减持(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根据“自愿承担1亿元灾害损失与公司共度难关”所减持的公司股票除外)。

公司总裁办公会11名成员于2014年12月10日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27元/股,增持股份数量为1,791,000股,买入总金额为20,184,57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次变动前持股数(股)本次购入数量(股)增持后股份数量(股)
1吴厚刚董事长兼总裁38,160,000896,00039,056,000
2孙颖士执行总裁089,50089,500
3梁 峻执行总裁089,50089,500
4尤君执行总裁4,20089,50093,700
5何春雷执行总裁089,50089,500
6曹秉才总裁助理089,50089,500
7邹 建总裁助理089,50089,500
8孙福君董事会秘书089,50089,500
9战 伟总裁助理089,50089,500
10勾荣首席财务官089,50089,500
11张 戡首席信息官089,50089,500
总 计38,164,2001,791,00039,955,200

以上人员的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且上述人员承诺2年内不减持其本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根据“自愿承担1亿元灾害损失与公司共度难关”所减持的公司股票除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4-12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12月5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4年12月10日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

1、原条款: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ANGZIDAO GROUP CO.,LTD.”

修订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ONECO GROUP CO.,LTD.”

2、原条款: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裁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各类专业职能首席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各类总监和各事业部总经理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为: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裁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各类专业职能首席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职权”第十款、《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总裁职权”第六款的内容,修订后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22)。

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4—123)。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4—12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0日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穆尔集团”)提供1,60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鲟鱼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

阿穆尔集团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0%股权。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孙福君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阿穆尔集团构成关联方,该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阿穆尔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大龙潭

3、成立时间:2009年8月11日

4、法人代表:石振宇

5、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

6、股权结构:石振宇持有其80%股权;本公司持有其20%股权。

7、经营范围:鲟鱼养殖、销售;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571.28万元,负债总额为1,950.10万元,净资产为9,621.18万元,营业收入为696.58万元,净利润为-234.1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关联关系:因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孙福君先生担任阿穆尔集团董事长,公司与阿穆尔集团的关联关系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阿穆尔集团股东石振宇先生与本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0、阿穆尔集团不存在重大担保、抵押等事项。

三、本次委托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鉴于阿穆尔集团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本次委托贷款是为阿穆尔集团稳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共同做大做强鲟鱼产业,其风险基本可控。本次委托贷款的被资助对象阿穆尔集团及其他第三方未就此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阿穆尔集团在鲟鱼产业上拥有天然的优质水域资源,借助多年养殖经验及技术优势,成为中国最大的鲟鱼养殖企业之一。在其规模化鲟鱼存量基础上,发挥本公司在资金、销售渠道、管理等方面优势,共同做大做强鲟鱼产业。鉴于阿穆尔集团经营情况正常及发展前景较好,且本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将有助于阿穆尔集团提高现有业务能力,给其业务发展带来更多机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情况说明,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为阿穆尔集团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阿穆尔集团提高现有业务能力,开拓市场渠道,共同做大做强鲟鱼产业,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具有必要性。

本次向阿穆尔集团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阿穆尔集团的经营发展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向阿穆尔集团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序号委托贷款对象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委托贷款用途担保人或抵押物归还情况
1阿穆尔集团5006.963%2013.12.20-2014.12.19鲟鱼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未到期
31,1006.963%2014.6.23-2014.12.22未到期
31,600不低于公司同期贷款利率加上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利率自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实施,贷款期限为一年。待实施
合计3,2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3,200万元(含本次委托贷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4—12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10日,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股比例为45.76%)提议,在公司将于2014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厚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4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15:00至2014年12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8层1号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8日

7、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人员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投资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2、《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

5、《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于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28层投资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069獐子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069;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100.00
1《关于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1.00
2《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00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4.00
5《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00

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

(4)输入委托书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15时至2014年12月24日15时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霖、王珊

联系电话:0411-39016969、39016112

传真:0411-39989999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8层

邮编:116001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授 权 委 托 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   
1《关于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2《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   
5《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4—12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5日分别以电话、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2月10日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杨育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阿穆尔集团经营情况正常。为其提供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阿穆尔集团提供委托贷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4 – 12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069,证券简称:獐子岛)连续三个交易日(12月8日、12月9日、12月1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经查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因公司拟披露与公司底播增殖海域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10月14日起停牌。公司于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受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因素影响,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为-81,234.45万元,此事项迅速引起监管部门、投资者及媒体的广泛关注。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进行自查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核查。公司于12月5日、12月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关于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自愿承担1亿元灾害损失与公司共度难关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总裁办公会成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獐子岛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及《关于媒体关注事项说明的公告》等一系列公告,向投资者说明监管部门的核查意见、公司管理层后续举措、员工持股计划、回应媒体质疑等事项。公司于12月8日起复牌。

除此之外,公司无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总裁办公会11名成员于2014年12月10日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27元/股,增持股份数量为1,791,000股,买入总金额为20,184,570元。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总裁办公会成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20)。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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