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4-054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3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天合伙”)通知:中天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于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2月3日减持公司股份39,665,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另,中天合伙的一致行动人石河子中天发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有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3年6月24日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自2012年9月10日起至2014年12月3日,中天合伙和中天有限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665,260股,已达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减持后,中天合伙仍持有公司股份161,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中天有限不再持有中材国际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材国际
股票代码: 6009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石河子中天发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30室
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56小区9栋101号
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30室
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56小区9栋101号
股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中材国际 | 指 |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天合伙 | 指 | 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中天有限 | 指 | 石河子中天发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一)基本情况
名称: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3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龙汉
注册资本:3000万元
营业执照经营期限:2012年8月7日 至2019年8月6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65900107100085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税务登记证号码:石地税登字659001599186082号
主要合伙人名称:冯艳、何书彬、吉同宁、王志学、孙志胜、刘贞华、刘龙汉、印志松、韩长凯、柴瑜、张主民、雷鸣、孙伟、孙延泽、何小龙、许景曦、许芬、孙金亮、吴宏、陈西年、谈育星、郝汝青、师留刚、孟庆林、高超、周扬铭、何家斌、沈建龙、王军、祝敏安、韩占京
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30室
邮政编码:832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刘龙汉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北京 | 否 |
二、石河子中天发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名称:石河子中天发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石河子开发区56小区9栋101号
法定代表人:刘龙汉
注册资本:160,000,000元
营业执照经营期限:200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1300004280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税务登记证号码:石地登税字659001744016929号
主要股东名称:冯艳、何书彬、吉同宁、王志学、孙志胜、刘贞华、刘龙汉、印志松、韩长凯、柴瑜、张主民、雷鸣、孙伟、孙延泽、何小龙、许景曦、许芬、孙金亮、吴宏、陈西年、谈育星、郝汝青、师留刚、孟庆林、高超、周扬铭、何家斌、沈建龙、王军、祝敏安、韩占京
通讯地址:石河子开发区56小区9栋101号
邮政编码:832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刘龙汉 | 男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陈西年 | 男 | 董事 | 中国 | 南京 | 否 |
陈增福 | 男 | 董事 | 中国 | 天津 | 否 |
金达表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申安昌 | 男 | 董事 | 中国 | 成都 | 否 |
王志学 | 男 | 董事 | 中国 | 唐山 | 否 |
周杨铭 | 男 | 董事 | 中国 | 昆山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除持有中材国际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石河子中天发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不持有中材国际股份,也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四、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之情形——“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中天合伙和中天有限属于一致行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中天发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因自身发展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所持中材国际股票的可能,并将会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中天合伙在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2月3日之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665,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
中天有限在2012年9月10日至2013年6月24日之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截至2014年12月3日,中天合伙和中天有限合计减持中材国际股份累计达到54,665,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一)中天合伙
1、本次变动前(2014年10月31日前),中天合伙持有中材国际201,385,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2%。
2、本次变动后(2014年12月3日收盘后),中天合伙持有中材国际161,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
(二)中天有限
1、本次变动前(2012年9月10日前)中天有限持有中材国际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2、本次变动后(2013年6月24日收盘后),中天有限不再持有中材国际股份。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卖出中材国际股票的情况:
卖入情况 |
月份 | 账户名称 | 成交数量:股 |
卖出价格区间:元/股 |
2014年10月 | 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415,260 | 8.27-8.35 |
2014年11月 | 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8,810,000 | 8.35-11.59 |
2014年12月 | 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440,000 | 10.39-10.46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临淮街32号 |
股票简称 | 中材国际 | 股票代码 | 60097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30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石河子中天发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56小区9栋10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中天有限持股数量:15,000,000
持股比例:1.37%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中天有限变动后数量:0
变动比例:1.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刘龙汉
签署日期:2014 年12 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石河子中天发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龙汉
签署日期:2014 年12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