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5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1月19日起停牌并披露了停牌公告。
201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确定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5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邱靖之先生和董事张国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张韶华先生和董事张文慧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203,301,886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地除权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应由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6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1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
1 | 嘉兴-海宁地区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42,500 | 42,500 |
2 | 嘉兴-平湖地区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42,500 | 42,500 |
3 | 嘉兴-桐乡地区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42,500 | 42,500 |
4 | 年产300万套国V高效净化汽车尾气的稀土催化剂项目 | 43,000 | 43,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 | 45,000 |
| 合计 | 215,500 | 215,500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已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运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其他方式解决。
本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2、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等进行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投资协议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手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发行股数等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募集资金金额情况,结合当时公司自身资金状况以及项目情况等因素,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拟投入单个或多个具体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申报、上市等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至第七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由董事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60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6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1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2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286,885.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制订了专户存储制度并采取专户储存。
截至2014年11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名称 | 账户 | 初始存放金额 | 余额 | 备注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32200188000082331 | 1,120,000,000.00 | 0.00 | 已销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桥支行 | 7113510182400003595? | 300,000,000.00 | 0.00 | 已销户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 | 10276000000431813 | 500,000,000.00 | 0.00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 | 01091233700120109007882 | 500,000,000.00 | 0.00 | 已销户 |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 8015100000000328 | | 0.00 | 已销户 |
合计 | | 2,420,000,000.00 | 0.00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原募投项目3#厂房年产400台多晶硅铸锭炉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公司使用原建设内容尚未投入的金额11,094.00万元外加使用超募资金14,300.00万元在原募投项目3#厂房投资建设年产150吨区熔单晶硅棒内容。
(二)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原募投项目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将剩余金额54,307.08万元中的50,400.00万元全部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25,200.00万元和25,200.00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7,923,222.54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1610号)。截止2011年10月10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一)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00,0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
(二)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50,000,000.0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77,713,114.86 元及利息 42,286,885.14 元合计 3.2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
(四)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利息及届时支取时的滚存利息等全部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华夏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3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授权,公司于2013年9月22日共使用3.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华夏银行的3只银行理财产品。第一只产品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HY2013Q12M256”,认购金额为5,00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3年12月16日到期;第二只产品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HY2013Q12M257”,认购金额为1亿元,到期日为2014年9月16日;第三只产品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HY2013Q12M258”,认购金额为2.3 亿元,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4年3月17日到期。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使用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华夏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HY2013Q12M352”,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4年3月19日到期。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购买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HY2014Q12M208”,认购金额为2.3亿元,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4年5月4日到期。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购买名称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HY2014Q12M210”,认购金额为5,00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4年5月4日到期。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厦门国际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授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9,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 131320 期”,该理财产品已经于2014年10月26日到期。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部分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运通”)增资32,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93,108,380.00元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128,891,620.00元来源于已经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出来的资金。针对本次增资资金,天能运通已经开立专户进行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工作已于2011年10月31日完成。
(二)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
公司于2012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4,300.00万元,其中34,3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60,000.00万元采用银行贷款。
九、前次募集资金中是否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以前年度信息披露文件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2,0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56,227.45“注1”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56,227.45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5,083.00 | 其中:2011年度 | 56,687.78 |
2012年度 | 51,304.8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2.31%“注2” | 2013年度 | 51,929.35 |
2014年1-11月 | 96,305.49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1 |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注3” | 90,000.00 | 53,900.00 | 53,900.00 | 90,000.00 | 53,900.00 | 53,900.00 | | 100.00 |
2 | 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 25,200.00 | 25,200.00 | | 25,200.00 | 25,200.00 | | 86.21 |
3 | 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 25,200.00 | 25,200.00 | | 25,200.00 | 25,200.00 | | 73.32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0,00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90,00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 |
1 | 宁夏振阳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注4” | | | 34,300.00 | 34,300.00 | | 34,300.00 | 34,300.00 | | 1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17,627.45 | 117,627.45 | | 117,627.45 | 117,627.45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151,927.45 | 151,927.45 | | 151,927.45 | 151,927.45 | | |
合计 | 90,000.00 | 256,227.45 | 256,227.45 | 90,000.00 | 256,227.45 | 256,227.45 | | |
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56,227.45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4,227.45万元。
注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2.3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65,083.00万元/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90,000.00万元)×100.00%。
注3: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04,300万元。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万片的生产能力,原计划于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由于光伏行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对光伏设备的需求急剧放缓,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原募投项目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的1#厂房(多晶硅铸锭切片车间)和3#厂房(区熔单晶硅棒车间)外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详细的变更内容见本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注4:公司于2012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4,300.00万元,其中34,3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60,000.00万元采用银行贷款。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2014年1-11月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2014年1-11月 |
1 | 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 82.45 | 7,434.00 | 7,434.00 | 15,560.42 | -928.98 | -2,052.97 | -288.74 | -3,270.69 | 否
(注1) |
2 | 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是
(注2) |
3 | 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 - | - | - | - | - | - | - | - | 是
(注2) |
4 | 宁夏振阳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 100.00 | - | - | 6,840.17 | - | - | 8,395.00 | 8,395.00 | 是
(注3) |
注1: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包含1#厂房(多晶硅铸锭切片车间)和3#厂房(区熔单晶硅棒车间)。
1#厂房于2010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预计达产期年均效益7,434.00万元/年。
3#厂房(区熔单晶硅棒车间)于2012年开始建设,预计建设期为2年,于2013年竣工验收,预计建设期效益为0,达产期年均效益9,541.00万元/年。
由于光伏行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对光伏产品的需求急剧放缓,导致产品量价齐跌,致使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2: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于2014年3月建设,至报告截止日尚未完工,建设期的预计效益为0。
注3:宁夏振阳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于2013年初开始建设,于2013年12月完成并网,预计建设期效益为0,并网后预计年均效益7,462.00万元/年,2014年1-11月实现效益8,395.00万元,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