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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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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38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在2014年12月1日开市起复牌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 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4年11月28日上午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邹承慧、袁源、徐国辉回避表决了该议案,非关联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间: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十家,其中已确定的具体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余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数不超过1.17亿股。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7、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17.19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发行数量上限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已确定的具体发行对象不参与竞价过程,接受根据其他申购对象的竞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

8、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9、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1)内蒙古自治区100MW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拟募集资金25,450万元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0MW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拟募集资金32,870万元;

(3)山东省80MW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拟募集资金20,420万元;

(4)陕西省70MW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拟募集资金17,930万元;

(5)山西省50MW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拟募集资金12,950万元;

(6)河南省120MW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拟募集资金30,380万元;

(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其他筹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共享。

1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上述1-12项子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邹承慧、袁源、徐国辉回避表决了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董事邹承慧、袁源、徐国辉回避表决了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事宜,并将于本次董事会召开日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且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额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0%。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邹承慧、袁源、徐国辉回避表决了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邹承慧、袁源、徐国辉回避表决了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批准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联董事邹承慧、袁源、徐国辉回避表决了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在内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其中爱康实业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额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邹承慧先生、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爱康实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存在不确认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多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数量,则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

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联董事邹承慧、袁源、徐国辉回避表决了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定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计划投资项目投资顺序和分配金额进行适当调整等;

5、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行置换;

6、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实际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根据证券监管部门不时颁布之规范性文件及新政策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9、办理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由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尚须履行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待前述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将在合适时机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审议上述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3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并将于本次董事会召开日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且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额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0%。

2、关联关系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实业”)持有公司股份67,99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76%,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6,993,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2%,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另外,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爱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87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邹承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并通过持有爱康实业100%的股份、持有爱康国际控股100%的股份、持有爱康投资39.29%的股份,实现对公司的间接持股。邹承慧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关议案表决时,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的唯一股东、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的副总裁,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该事项的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该议案应由出席会议非关联的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还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 11月 28 日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行、乙方同意向甲方认购的标的股份的股票数量为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10%(最终认购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标的股份。

本次发行如出现无其他投资者报价的情况,则乙方的认购数量为不低于1,170万股。具体认购数量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本次发行如出现无其他投资者报价的情况,则乙方的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发行底价,即17.19元/股。具体认购价格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将由甲方董事会根据甲方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后作相应调整。

(三)认购股款支付方式

认购人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后,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照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标的股份及限售期

认购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达成的情况下即应生效: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货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合同。

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影响

为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和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550MW光伏电站的建设及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市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目前,爱康实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且为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完成之后,爱康实业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且为第一大股东),邹承慧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有利于保持公司主要股东股权结构稳定性,体现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所募集资金也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支持。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每股17.19元人民币)。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所募集资金也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支持。

2、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项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本公告出具日该关联人与公司发生的类似关联交易的情况

2014年8月,爱康实业唯一股东邹承慧先生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40万股,交易金额10240万元,目前该部分股份已办理股份登记。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4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在2014年12月1日开市起复牌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125),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自2014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2月1日公告了相关文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1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股票简称:爱康科技 股票代码:002610 公告编号:2014-14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见》”)。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潜在影响

(一)假设条件

1、2014年1-9月归属于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8,050.84万元,假设2014年10-12月净利润为2014年前三季度均值,即2,683.61万元,则2014年净利润为10,734.45万元。该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假设2015年年初已经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计算2015年发行后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考虑本次发行对摊薄的全面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价格为17.19元/股,发行数量为11,700万股。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

5、假设暂不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经营或非经营因素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二)对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如下:

财务指标2013年末/2013年2014年末/2014年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30,000.0036,250.0047,95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845.2910,734.4510,734.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33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9%6.65%2.9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若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募投项目未对股东回报实现增益,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的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大幅度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其中14亿元拟用于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另补充流动资金 6亿元。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盈利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同时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审慎选择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项存储;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共同监督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3、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报告,由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签批后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由董事会审批;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由股东大会审批;

4、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5、保荐机构与公司将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定期检查。

(二)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1、加快业务转型,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正处在由从“太阳能配件专业供货商”到“金属加工、新材料、太阳能电站一体化经营”的战略转型期,公司将坚持这一转型目标,加快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扩大其在主营业务的比重。公司太阳能电站开发运营业务具有较高毛利率和现金流较为稳定的特点,预期随着电站运营数量和并网装机容量的持续增加,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公司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2、调整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文件指引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内容进行了修改,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利润分配修改议案,并于董事会决议发布同日公告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内容,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

3、健全投票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政策精神,积极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对董事、监事选举实施累计投票制度,不存在对征集投票权有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均实施了第三方律师现场见证制度。

4、优化信披管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为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公司制定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

同时,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上述制度对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标准、流程、相关人员责任,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知情人的保密义务与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保障相关敏感信息能够在依法公开披露信息前得到有效控制。

上述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保护本公司股东的知情权,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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