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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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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7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春市国资委”)转来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审核意见》(吉国资发产权〔2014〕91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长春市国资委请示,亚泰集团结合公司实际,拟调整发行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发行价格,由3.37元/股调整到4.15元/股,募集资金也相应变化。

 原则同意亚泰集团以不低于4.15元/股的价格,向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05,213,679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2,664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证券发行方案。

 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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