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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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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4-49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至2014年1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15:00—2014年11月10日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6.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4年10月24日和2014年11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06,247,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1,080,184股的35.29%,全部为A股股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05,646,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1,080,184股的35.09%,全部为A股股东。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00,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1,080,184股的0.20%,全部为A股股东。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105,656,48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全部为A股股东;反对股数590,84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全部为A股股东;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5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反对590,84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张清伟律师、钟晓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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