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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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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
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4-01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

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7,977.67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9月1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956号文《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68,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8,390,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29,6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9月29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62010010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期
1青岛生产基地能力完善建设项目19,10016,1003,00024月
2超大型容器移动工厂建设项目20,00017,0003,00012月
合 计39,10033,1006,000--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按照各自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款项。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977.67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62010025号)。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截至2014年10月2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青岛生产基地能力完善建设项目19,100.006,207.90
2超大型容器移动工厂建设项目20,000.001,769.77
合计39,100.007,977.67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977.67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xx)。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62010025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有关要求编制。

2、保荐机构意见

华龙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兰石重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兰石重装董事会在《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中提及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及披露一致,置换金额未超过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华龙证券同意兰石重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7,977.67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977.67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7,977.6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2014年11月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977.67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977.67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4-015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均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艳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977.67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4-014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1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兰州新区兰石高端装备产业园行政中心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夏凯旋、崔广余、田中禾与王金贵董事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金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

①募集资金事项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

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内容前期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募集资金用途”中披露,具体内容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按照各自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款项。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9月1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956号文《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68,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8,390,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29,6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9月29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62010010号验资报告。

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977.67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62010025号)。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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