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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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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证券代码:600133 公告编号:临2014-05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杨汉刚先生的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杨汉刚先生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杨汉刚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比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杨汉刚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杨汉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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