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能否通过和取得核准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40)】。2014年7月1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编号:2014-41)。2014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在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拟向张京云等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理公司”)15 名自然人、机构发行股份购买国理公司 62.75%股权并向郑戎、高欣、梁元强、刘平凯、杜鹃、刘战、夏丽华、周坚琦、万永庆 9 名自然人募集配套资金 1.4 亿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25%【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14年9月19日,公司已与15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公司股票于 2014年 9 月 22 日开市起复牌。
复牌以来,公司积极做好本次交易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和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机构的协调工作。目前,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机构已完成涉及本次交易的报告书(草案)、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正在履行各中介机构的内部审批流程,预计10月底将形成正式报告。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召开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