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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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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8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申请并购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60万元整,用于收购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的股权,借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担保方式:以公司持有的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60%股权为上述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二)、《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期限12个月,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三)、《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期限12个月,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四)、《关于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整,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申请并购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56万元,用于收购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借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本公司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9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申请并购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56万元,用于收购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借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本公司拟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深圳市罗湖区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

 成立时间:2006年3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9032.45万元

 主营业务:利用填埋气体发电;清洁服务,垃圾清运(不含限制类项目)。

 截止2014年6月30日,再生能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36,317,565.76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0,121,254.67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6,196,311.09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675,415.6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655,857.93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 担保方名称: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 相应债权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56万元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再生能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在对其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相关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为再生能源提供担保,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顺利完成收购事项,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7,220.9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4%,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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