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延长期限的公告》,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现就其中内容更正如下:
原“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郑煤机香港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031.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858.7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2.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28%。(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更正为:“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郑煤机香港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031.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858.70万元,担保借款1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9,84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2.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4%(因本次担保为延期担保,资产负债率计算未考虑延期借款9,844万元的影响)。(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