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7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题: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购买农行优先股的议案》,审议批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农行优先股,认购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经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确定认购策略、认购金额及实施和后续管理。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广汽日野(沈阳)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向广汽日野(沈阳)提供总额不超过2.06亿元的委托贷款,以推进广汽日野(沈阳)的后续重组及日常运营;贷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期限一年;授权经理层根据其实际资金需求分批提供委托贷款并确定委贷利率。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