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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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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临2014-046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现场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董事马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江泓毅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了目前公司股票停牌交易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讨论冯仑先生及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致本公司及万通控股的说明函,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发布《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7日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临2014-047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进一步核询,万通控股及本公司收到冯仑先生和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来的说明函,全文如下:

 为了加强股东间的紧密合作,进一步推进创新业务发展,完善万通的业务架构布局,冯仑先生及控制的实体(以下简称“冯仑先生方”)和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冯仑先生方与嘉华控股合称“双方”)在深入讨论各种与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及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股权安排有关的事宜之后,已达成通过转让万通控股股权的交易形式实现持有万通地产权益变动的明确意向,即嘉华控股将受让冯仑先生方持有的万通控股的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达到嘉华控股成为万通地产间接控股股东、万通地产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目的。双方预计该等转让交易将触发嘉华控股对万通地产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该等转让交易完成后,万通控股仍然为万通地产控股股东,冯仑先生仍然持有万通控股的股权,仍然是万通控股的重要股东并担任董事长。冯仑先生方和嘉华控股将为万通控股和万通地产的业务发展继续共同做出努力。

 双方目前正基于以上意向积极落实最终交易条件,并争取在2014年10月31日前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双方将在此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全面收购要约等义务。

 本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停牌,为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遵循公平披露原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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