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的债权转让安排,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担保合同、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已转让的事实。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
二О一四年 十月十五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4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的利息及其相关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云翔 电话:025-66108188 住所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38号9楼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 联系人:张宏建 电话:021-68869058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南路379号2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