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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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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4-43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件背景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集团”)于2014年10月10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家公司本着强强联合、互惠共赢的原则,拟在资源、网络、信息、物流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做强做大核心主业。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中百集团115,140,831股股份,占中百集团总股本的16.91%。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百集团是以连锁超市为主的国内商业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759),国家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全国20家大型流通企业之一,是湖北省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集团旗下中百仓储、中百超市、中百百货、中百电器四家专业连锁公司经营网点1000余家,营业面积200余万平方米,经营品种近10万种,拥有12万平方米常温物流库房,以及库房面积8万平方米的生鲜物流园。中百集团通过构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三位一体的经营发展格局,形成以商业零售为主,涉及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领域的现代化商业企业集团。2013年,中百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64.78亿元,迄今已连续10年进入国内连锁超市10强,连续多年蝉联中国企业500强。中百集团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再就业先进企业”、“中国商业名牌企业”、“中国证券市场最佳公众形象公司”、“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公信力最具成长前景上市公司”、“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和谐商业企业”、“全国3.15荣誉企业”、“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全国、省、市级荣誉200余项。

 三、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两家公司以强强联合、互惠共赢为宗旨,以做强零售行业大市场网络为目标,在建立采购竞价体系和联合采购团队、开展物流基地和重庆地区经营合作、建立交流学习机制等方面构建互为优先、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双方在区域龙头、市场网络、信息物流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该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框架协议书项下的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该协议签订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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