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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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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接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4)闽民初字第76号〕,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就泰禾·红峪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福州泰禾,泰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二被告。为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福州泰禾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反诉。

 二、关于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双方当事人

 本诉原告(反诉被告):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龙庭路10号,法定代表人:潘俊钢。

 本诉被告一(反诉原告):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法定代表人:郑钟。

 本诉被告二:泰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2、诉讼原因及诉讼请求:泰禾·红峪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双方各自主张对方赔偿相关损失。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预计不会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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