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4-076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O票反对,O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主要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林涛先生、姜景国先生、谢耘先生、肖向锋先生、王菁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出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汪东颖先生、严伟先生、汪栋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石松先生、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独立董事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上述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谨向林涛先生、姜景国先生、谢耘先生、肖向锋先生、王菁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改选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董事改选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改选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 年10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关于召开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汪东颖先生,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历任珠海格力磁电有限公司检验员、技术员、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06加入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汪东颖先生与拟聘任的非独立董事汪栋杰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拟聘任的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李东飞先生、曾阳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汪栋杰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历任河南省唐河县政府办公室职员;中国工商银行南阳分行职员;中山百特丽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麦格磁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汪栋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拟聘任的非独立董事汪东颖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严伟先生, 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历任电子工业部第47研究所技术员,珠海格力集团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珠海杰思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严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谢石松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1981-1991 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年到中山大学法学院任讲师,1993年任副教授,1996年任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广州、长沙、深圳、厦门、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石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邹雪城先生: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1995年在华中科技大学获得工学博士,专业为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 华中科技大学电子固体学系副教授、电子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副系主任、系主任、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曾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雪城先生一直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与微电子技术方面 的研究工作,在大规模集成电路研究与设计、集成微纳电子器件与系统等方面具 有丰富的经验。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院教授委员会主席、校教学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工科分委员会委员,兼任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武汉集成 电路产业化基地首席专家;2014年8月起任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雪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4-077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O票反对,O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主要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朱志伟先生、邵海先生、夏文树先生分别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李东飞先生、曾阳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届期相同。所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公司谨向朱志伟先生、邵海先生、夏文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以3票同意,O票反对,O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李东飞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历任广西柳州水泥厂工程师,珠海格力磁电有限公司工程师、车间主任、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珠海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东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拟任董事汪东颖先生、拟任非职工监事曾阳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曾阳云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 本科。历任珠海格力磁电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技术主管、技术部副主任、副总经理,珠海杰思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加入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首席技术官(技术总监)。
曾阳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拟任董事汪东颖先生、拟任非职工监事李东飞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4-078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15:00至2014年10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万力达继保科技园第二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审议):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汪栋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严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方议案》
(1)选举李东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选举曾阳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已经披露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 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9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10月16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珠海高新区创新海岸科技一路万力达继保科技园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9085 传真:0756-3395968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756-3395968
联系人:张剑洲、叶江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180 | 万力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8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1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元) |
1.00 | 《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0 |
1.10 |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 |
1.11 | 1)选举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11 |
1.12 | 2)选举汪栋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12 |
1.13 | 3)选举严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13 |
1.20 |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 |
1.21 | 1)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1 |
1.22 | 2)选举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2 |
2.00 | 《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2.00 |
2.10 | (1)选举李东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10 |
2.20 | (2)选举曾阳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2.20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议案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为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的“委托数量”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股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股 |
... |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5)确认委托完成。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15:00至2014年10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剑洲、叶江平
2、电话:0756-3395968
3、传真:0756-3395968
4、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万力达继保科技园
5、邮编:519085
6、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1.00 | 《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10 |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1 | 1)选举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同意股数: 股 |
1.12 | 2)选举汪栋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同意股数: 股 |
1.13 | 3)选举严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同意股数: 股 |
1.20 |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21 | 1)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股数: 股 |
1.22 | 2)选举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股数: 股 |
2.00 | 《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2.10 | (1)选举李东飞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同意股数: 股 |
2.20 | (2)选举曾阳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同意股数: 股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4年10月13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万力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180 股票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4-079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主要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邵海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详见2014年9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2014年9月25日,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于当日下午14;3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职工代表30人,实到30人,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工会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选举职工代表宋丰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宋丰君先生将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宋丰君先生的监事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宋丰君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宋丰君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2004年至今一直任职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历任研发部技术员、研发部主管,现任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工程部经理。具有多年电子行业工作经验,曾获得“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
宋丰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