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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6日,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机械”)减持股份的书面通知,舜天机械于2014年9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舜天机械 | 大宗交易 | 2014.9.16 | 12.01 | 800 | 2.13 |
| 合 计 | | | 800 | 2.13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起至今,舜天机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13%(含本次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舜天机械 | 合计持有股份 | 9,537 | 25.44 | 8,737 | 23.3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37 | 25.44 | 8,737 | 23.3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舜天机械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舜天机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承诺,舜天机械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舜天机械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舜天机械非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控股股东舜天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控股的公司。本次减持后,国信集团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的股东舜天机械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信集团、控股股东舜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含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四、备查文件
1、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