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近日,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五洲交通”)接到原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集团”)通知,2014年9月5日,国宏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五洲交通股份2,084,950股。本次减持后,国宏集团的持股比例实际已不到5%,属于原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减持至5%以下。
2014年7月2日,国宏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五洲交通股份2,000,000股并已通知公司。
本次减持前,国宏集团持有五洲交通股份43,7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50050%;本次减持后,国宏集团持有五洲交通股份41,690,0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等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