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日前,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合瑞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公司居间介绍与徐伟、陈佩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56328】,将公司拥有的位于上海市桂林路565号2605室的房产,以3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伟、陈佩。
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出售上述房产(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4-04)。
徐伟、陈佩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出售房产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认购方:徐伟、陈佩
认购房产:上海市桂林路565号2605室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单位:万元,截止2014年7月30日)
■
2、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任何负债情况,也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未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上述房产不存在任何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325万元人民币。
2、交易标的的交付
目前,房地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本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前腾出该房屋与对方进行验收交接。
(二)交易合同的定价情况
公司将此房地产委托中介上海合瑞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成交价格为2.6万元/平方米。
上述房产出售的交易价格能够公允地反映交易日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综合考虑目前房价趋势、维护成本和资金收益,对此房产进行变卖处置,盘活公司资产,回笼资金。
2、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资产将使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约220万元。
七、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